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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 海外學友會推薦扶輪米山獎學金-訪問研究員
海外學友會推薦扶輪米山獎學金於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間,提供居住於台灣,且於大學、研究機關內工作之專職資深研究人員研究獎助學金,給予其於日本的大學、研究機關內,為期一年進行研究活動的機會。
海外學友會推薦扶輪米山獎學金希望提供外國研究者在日本大學、研究機關內和當地研究者一起進行研究活動的機會,一方面幫助其研究工作的推展,一方面透過其和所屬扶輪社(ROTARY CLUB)的互動,來達到扶輪社促進國際了解和親善的目的。
日本米山特別獎助金在台灣的徵選及考核事項由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註)所組成的台灣SY-A獎學金選考委員會負責。

註: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是由曾經領取日本米山獎學金的台灣留學生回台後所組織的社團法人。

1.候選資格
(1)具備中華民國籍(不可為雙重國籍【含日本籍】)
(2)不特別限制研究範圍。
(3)於台灣的大學內或其他的研究機關工作者,未滿50歲(1958年7月1日後出生者),申請時須已具備博士學位資格。
(4)赴日後,可用日語進行日常會話溝通。
(5)徵選之書面資料請以英文或日文撰寫。(以英文撰寫者,請附上日文摘要翻譯本)
(6)曾領過日本扶輪米山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2.獎助期間
於2008年度參加甄選而正式獲得獎助者,其獎學金提供期間為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止為期12個月。

3.所申請的日本單位需具備之條件

1)為日本的大學、研究機關,且可出具「入學或研究許可證明」者。
(2)可確定指導老師、共同研究者、及研究計劃者。
(3)可提供研究人員宿舍者,或者學校方面可提供尋找宿舍的協助。
(4)抵達日本後,研究機關或大學方面可有專責單位提供獎學生從機場到學校、宿舍、研究室等方面的介紹及引導。
(5)獎學生在進入日本的各項手續、留日資格認定書申請手續等可由學校或研究機關代為辦理者。若學校或研究機關無法代為處理時,獎學生需在台灣進行申請手。

4.獎助金內容

1)獎助金額 14萬日圓(月額)。
(2)旅費 提供來回機票補助款日幣6萬元
(3)宿舍補助 每月最高補助5萬日圓,不超過5萬日圓者則補助實際發生費用。(實際費用/或月額5萬日圓×旅日月數)
(4)保險 在獎學生的研究期間內,由台灣扶輪米山會辦理海外旅行保險,費用由日本米山獎學會支付。
*既有疾病、慢性病、齒科治療不列入保險項目。另外,有關當地的實際治療費用,獎學生請先自行支付實際支出費用,日後再由保險公司根據申請狀況直接支付保險金給研究員。

5.研究員赴日後義務

研究員每人會分配到特定扶輪社和顧問,研究員須每月一次出席所屬扶輪社的例會,加強和扶輪社友的溝通。盡量以日語來作為日常的會話,並且能以日語進行交流。每半年須向中華民國扶輪米山會提出書面研究近況報告。

 

 

 

 

 

 

 

 

 

 

 

 

 

 

6.獎學金的支付
獎助學金每月會送至研究員所屬的扶輪社,由研究員出席例會時領取。
研究員赴日本時如超過當月20號,或離開日本時是當月10號之前,則當月獎學金支付一半,若為當月21號赴日本者,則當月的獎學金是7萬元。

7.繳交之書面資料(提出之書面資料請以日語或英語填寫)
(1)制式申請表(以英文或日文填寫) 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影本四份)
(2)個人中文簡歷表 如上
(3)博士學位證書的影印本或博士學位取得證明書 如上
(4)日本研究機關負責人的「入學或研究許可書」(可參考樣本) 如上
(5)日本研究機關研究指導者的「推薦書」 如上
(6)在職機關負責人(校長、學系系所主任/所長等)「留學許可書」 如上
(7)在職機關負責人(校長,學系系所主任/所長等)「推薦書」 如上
(8)健康檢查表(請使用本會提供之表格)獲得入選通知者才必需繳交。入選者請於入選通知後兩週內向選考委員

會提出(需為三個月內之健康診斷書,但X光檢驗須為一 個月內)
(9)照片2張(5cm*3.5c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另外一張請於背面寫明姓名,
和申請表一起交出。

8.申請手續
請備妥上述資料後郵寄至下列地點。

申請截止日:2007年12月28日(五)
(掛號郵寄,以當日郵戳為憑)

申請資料洽詢處
台灣米山SY-A獎學金選考委員會
台北市東興路65號10樓 統一超商內
負責人:徐重仁 連絡人:02-2747-8711 ex2106 蔡小姐
正式申請書表格,請e-mail至julia@mail.7-11.com.tw索取
或上扶輪米山會網站Download即可www.yoneyama.org.tw


9.甄選方式
台灣米山SY-A獎學金選考委員會於國內先進行被推薦者的甄選,最後再由日本獎學會來進行最後人選的確定。

10.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將於2008年4月初,直接由日本米山獎學會以書面通知入選者及日本的研究機關負責人。